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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开展《节约用水条例》宣传进社区活动

时间:2024-06-14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5月1日,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节约用水的行政法规——《节约用水条例》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节约用水条例》精神,进一步普及全民节水观念,5月28日,福建省莆田市水利局、涵江区水利局联合市政协办公室、市司法局、市烟草专卖局等单位,组织普法志愿者前往涵江区白塘镇洋尾村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营造节约水、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氛围。

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宣传灯谜竞猜、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普法志愿者们着重宣传了《节约用水条例》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条款等内容,并同步发放《节约用水条例》宣传页,分享节水节能生活小妙招,号召社会公众以实际行动践行节约用水、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社区居民和工作人员认真聆听,积极互动,现场氛围十分浓厚。“通过你们的宣传讲解,我了解了我市缺水现状。节约用水意义很大,今后我和家人朋友在生活中一定注意节约用水。”现场一位村民朋友说。

下一步,莆田市水利局将组织市节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各行业领域广泛宣传普及《节约用水条例》;组织各区(县)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节约用水条例》,营造全民惜水爱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王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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