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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时间:2025-01-08 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2024年12月20日,山东省滨州市城乡水务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滨州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含总则、规划建设、配置利用、监督管理、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共40条。《办法》明确再生水利用相关概念、适用范围、配置利用管理、主管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职责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滨州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工作。下一步,滨州市城乡水务局将以此为契机,加大《办法》宣贯力度,以更大举措不断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力打造黄河下游缺水城市再生水综合利用滨州样板。

责任编辑:许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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