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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市发布地方部分行业补充用水定额

时间:2024-12-09 来源:江苏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11月1日,江苏省扬州市水利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扬州市2024年部分行业补充用水定额(试行)》,共涉及农业和工业2个门类中3个行业中类、3个行业小类的6个产品,用水定额值11个。

本次用水定额修订健全了市级用水定额体系,进一步提高了用水定额标准覆盖性。其中,作为扬州市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龙虾、螃蟹养殖及慈姑等特色产品用水定额的补充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填补了本地区特色产品用水定额的空白,满足精细化用水管理的需求,另一方面深入落实了总量控制与用水定额管理制度的需要,有助于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扬州市将继续加强市场调研,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情和经济发展趋势,强化定额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定额指标,提高定额制修订的质量和时效,完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为广大用水单位合理用水、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编辑:许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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