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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出台《节水型中小学校评价标准》

时间:2024-09-04 来源:安徽省水利厅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水利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节水型中小学校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24年9月5日起实施。

《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评价指标、评价程序、申报材料、评价指标计算方法、申报书样式等9部分内容。《标准》涵盖用水指标、用水管理等节水评价指标,同时将节水教育作为创建节水型学校的核心部分,占比超过40%。《标准》内容全面、操作性强,能够有效指导蚌埠市节水型中小学校创建工作,通过常态化的创建、评价、评比等活动,推动建成一批节水意识强、节水设施完善、节水效果显著的节水型中小学校。

《标准》的实施是蚌埠市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条例》的具体实践。下一步,蚌埠市水利局将结合节水工作实际,逐步推动其他类型节水载体评价标准出台,不断完善节水管理体系,为全市节水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许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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