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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推进城市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工作

时间:2024-08-06 来源: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城市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是优化调整城市水资源配置的重要措施,是持续推动建设节水型城市的重点工作。今年上半年,山东省烟台市采取现场走访、召开会议和面对面交流等形式,扎实推进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区域内年用水量一万吨及以上的城市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核定和下达。

严谨科学下达用水计划。为增强年度用水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今年2月,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核定2024年城市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量的通知》,组织年用水量达到1万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开展自评,并提报支撑材料,确定节水水平系数;对51家因生产实际需要调整年度计划水量的非居民用水单位逐一开展现场核查,通过座谈交流和查看现场等方式,实地考察了非居民用水单位的用水情况、用水结构和节水措施等,为调整非居民年度用水计划提供依据。市级共下达公共供水管网非居民用水户347户,通过邮政EMS公文邮寄的方式送达用水计划建议表。

做好加价水费征收和使用。对2023年因用水量超过年度用水计划量产生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水费的用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自来水公司人员逐一上门,对用水单位耐心细致地进行政策宣贯,要求各单位到市自来水公司完成超计划加价水费交纳。

为规范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水费使用,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规范烟台市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试行)》,对供水企业收取的加价资金在控制管网漏损、节水奖励、“一户一表”等方面的使用做出了指导性规定。

同时,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提报2023年和2024年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工作基础数据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汇总2023年和2024年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工作基础数据,为区市提供工作指导。

责任编辑:许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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