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推动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提质增效
为高质量推动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提质增效,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认真落实水利部工作部署,对重庆、湖南、四川和贵州等省份的7个中期评估为“合格”等次的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进行跟踪指导,有力推动试点建设提质增效。
高度重视,全面掌握。长江委高度重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调研计划,制定了调研方案,明确调研目的、方式与内容。长江委节约保护局组织长江科学院、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等单位赴现场进行调研,实地查看了各城市再生水生产、输配与利用工程建设推进情况,详细了解再生水利用规划、统一配置、价格机制与政策激励等方面管理措施,充分掌握试点建设进度、成效与存在问题。
系统梳理,有的放矢。调研工作小组坚持问题导向,现场调研前,系统梳理调研对象城市再生水利用工作推进、实施方案落实、中期评估结果等情况,从再生水管理政策、工程建设进度、再生水利用量、计量体系、水质监测等方面提出了调研问题清单,带着问题开展调研,做到有的放矢,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实事求是,分类施策。调研组实地查看重庆市垫江县再生水生产和利用设施,并就如何细化落实实施方案、提升再生水利用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湖南省岳阳市,调研组就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出意见;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实地察看怡心湖再生水利用现场情况后,指出要加强经验总结,努力形成效果好、能复制、可推广的再生水利用模式;在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针对推进再生水利用“1﹢N”模式,提出要完善计量措施和水质监测体系,讲好以水资源高效利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再生水利用故事。
长江委将坚持节水优先方针,以国家节水行动为统领,从创新配置模式、拓宽配置领域、完善产输设施、健全激励政策等方面梳理总结效果好、可持续、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助力流域内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