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直四部门联合开展2024年省级节水型企业遴选和国家水效领跑者征集工作
时间:2024-07-18
来源:江西省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近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园区和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2024年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园区和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工作。
《通知》明确,推荐企业范围为火电、钢铁、炼焦等19个行业企业,推荐园区范围为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推荐省级节水型企业需符合取用水手续合法、年用水量不小于5万立方米等8项条件;推荐省级节水标杆园区需符合遵守相关节水政策标准、取用水手续合法等6项条件;申报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除满足省级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其他条件。
《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相关行业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创建工作,并择优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联合审核,确定省级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企业、工业园区和水效领跑者名单,经公示后向社会发布。对近几年荣获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工业园区和水效领跑者,且有申报国家水效领跑者意向的,推荐参评国家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
《通知》还对省级节水型企业复核、工业领域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情况摸排、工业用水定额修订调查等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