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黄河工程管理局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通过验收
时间:2021-04-3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黄河工程管理局机关及基层6个单位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工作通过了自治区验收。
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节约用水办公室组成的验收组通过现场实地查看、核实申报资料、听取节水汇报、现场汇总评分等方式,对管理局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审。重点核算节水技术指标和节水管理指标,验证了管理局在建立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加快节水器具和管网改造、设施维护和节水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成效。
验收组认为,在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过程中,管理局切实做到了宣传到位、制度完备、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用水高效,惜水、爱水、节水、护水的氛围浓厚,机关和基层单
位人均用水量低于《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10吨/人·年的先进值,水计量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用水器具漏损率小于4%,节水型单位建设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各项要求,综合评分99.8分,同意通过验收。
节水工作永远在路上。管理局顺利通过验收,实现节水型单位创建目标,即为节水工作树立了新起点,也为今后的节水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下一步,管理局将严格对照考核组提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抓好长效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措施,引领节水好风尚,展示水利窗口单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