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面推进国家节水行动 打造公共机构节水标杆
在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近日联合公布的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4—2026年)名单中,内蒙古自治区6家公共机构入选。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实际行动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获得“水效领跑者”荣誉称号。
强化组织领导
公共机构数量庞大、类型多样、用水量大、社会关注度高。做好公共机构节水工作,是内蒙古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全社会节水的关键。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按照“节水制度齐全、节水管理严格、节水指标先进”的要求,普及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行之有效的模式和举措,健全政策制定、器具应用、载体建设、宣传教育等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机制,推动公共机构节约用水工作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节水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节水办牵头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
“按照各部门职能职责,我们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节水、用水管理制度,确保自治区水利厅在履行节水、用水、管水各项职能上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强化监管手段方面,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实行了“量化分解、定额使用、超额自负、奖罚分明”管理机制,牵头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节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分析,指出不合理用水环节,提供专业化节水建议,全力推进节水机关建设工作。
实施节水改造
为准确找出用水薄弱环节、挖掘节水潜力,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办公楼进行水平衡测试。通过水平衡测试评估发现,用水计量设施更新改造亟需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对办公楼内一、二级水表查漏补缺、改造升级,实现了对每个用水单元用水量的计量、传输,智慧节水平台以此为基础,实时分析用水数据,实现了用水情况的在线监测与管理。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区内的水计量设备配备率达100%。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将原有净水系统改造为中央净水系统,既满足用水高峰期间员工的正常用水需求,同时还可以降低废水率,实现节水目的。当前,办公区内节水器具配备率达100%。通过节水终端器具改造,不仅有效减少了“跑冒滴漏”造成的水资源浪费,又减轻了中水处理和污水排放压力。
通过多举措加强对非常规水的利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大大提高了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利用效率。目前,自治区水利厅综合办公楼内已建成中水回用系统,该设备每天可节约自来水3~6吨;雨水收集利用及绿化系统汇水面积约3026.5平方米,蓄水容积14.5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