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进一步强化《节约用水条例》宣贯工作
时间:2024-05-21
来源: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条例》宣贯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推动《条例》宣贯落实工作。
一是积极谋划,多渠道宣贯。长江委结合“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科技活动周”等重要节点,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渠道,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营造学《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与江西省水利厅联合开展“党建+节水”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专家系统解读《条例》;在“长江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长江水宝”领学《条例》要点,图文并茂介绍《条例》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与具体要求。
二是抓重点环节,加强落实。长江委对标对表《条例》条文,围绕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取水许可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取用水计量管理、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重点用水单位监管、推进非常规水配置利用等节水管理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加快提升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是突出创新,强化支撑。长江委对照《条例》要求,推动全面夯实监测、统计、科研等节水管理基础性工作,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委内技术人才优势,积极探索和推广丰水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新模式、新理念,推动发展节水产业,以高质量节水管理服务助推新阶段长江水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