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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节约用水若干规定》正式施行 节水型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时间:2024-05-22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

4月29日,河北省唐山市《唐山市节约用水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共同主办。发布会介绍了《若干规定》颁布的必要性、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并就记者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若干规定》于2024年2月28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于2024年4月1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若干规定》坚持“小切口”、立足“小快灵”,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共20条,从部门职责、财政支持、节水责任制、节水信用管理、海绵城市建设、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生活节水降损、非常规水利用、节水服务产业培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

《若干规定》的施行,对完善节水法律法规、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用水效率具有重要的引领、推动和促进作用,标志着唐山节水型城市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责任编辑:王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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