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赴广东、海南开展节水管理工作专项调研
按照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工作安排,近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机关纪委会同节约保护处组成调研组赴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和海南省海口市等地开展节水管理工作专项调研。
调研组深入一线,先后考察了广州市科学城片区再生水利用示范点建设进展,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先进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情况,并座谈了解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四水四定”原则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广州市、深圳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节水产业发展落实和加强节水科技支撑等情况。
调研组充分肯定广州市黄埔区在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深圳市推动节水高新技术应用和节水产业创新发展以及海南省持续强化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指出节水是治水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措施,珠江流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把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作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共同抓住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发挥再生水试点引领作用,持续深化节水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创新突破,完善节水技术转化推广机制,健全和落实有利于节水产业发展的水价政策,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要严格水资源源头管控,切实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优化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批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取水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取用水监管长效机制。
调研组强调,节水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强的社会管理工作,广州、深圳要充分发挥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独特优势,海南省立足自由贸易港的政策优势,把节水作为治水的关键环节抓实抓细,要严格落实国务院近期颁布出台的《节约用水条例》,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务厅纪检监察组及有关地方政府、企业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