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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市建立“水资源+检察官”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时间:2024-02-07 来源:黑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切实发挥行政与司法职能优势,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维护良好水事秩序,1月30日,黑龙江省鹤岗市水务局与鹤岗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关于建立“水资源+检察官”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会签仪式。

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提出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六个重点领域,其中包括水资源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重点内容。此次开展“水资源+检察官”公益诉讼协作,是鹤岗市落实最高检和水利部部署要求的实质性举措。

此次签署的《关于建立“水资源+检察官”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主要围绕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两个重点领域开展协作,通过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和技术协作、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六项工作机制,全方位强化全市水资源节约利用和管理保护。

今后,鹤岗市水务局与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拓展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深度和广度,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上堵塞水资源管理漏洞和水利领域治理薄弱点,树立水行政执法权威,推动全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王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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