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扎实推动流域用水定额管理工作
实行用水定额管理是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2023年,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扎实推动流域用水定额管理工作,开展流域省级用水定额全面评估,强化用水定额执行监管,指导省级用水定额修订,充分发挥流域省级用水定额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
开展流域省级用水定额全面评估
继2016年初次完成用水定额全面评估后,时隔六年,珠江委再次开展流域省级用水定额全面评估,充分掌握流域省际间用水定额制(修)订差异、各省级用水定额与国家标准体系的差异等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用水定额修改意见建议。2023年,珠江委全面评估流域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海南5省(自治区)工业、生活和服务业用水定额及海南省农业用水定额共7507个,提出5省(自治区)横向综合评估结论,科学指导流域省级用水定额动态修订。
强化流域省级用水定额执行监管
严格和规范用水定额在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节水监督考核等工作中的执行应用。2023年1—5月,结合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对云南、贵州、广西、广东4省(自治区)71个县级行政区用水定额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复核评价,完成16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80家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现场核查;7—10月,结合2023年度云南、广西、广东、海南节水考核监督检查,对4省(自治区)7个市级、20个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用水定额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针对定额管理资料不完备、制度不完善、定额执行不严格等问题,通过扣分、现场反馈等方式督促地方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指导流域省级用水定额修订工作
针对广西新修订的《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城镇生活用水定额》等2项441个省级用水定额,围绕定额先进性、合理性和实用性开展了2轮意见研提,并征求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意见,强化对流域省级用水定额修订的前期指导,严格质量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流域省级用水定额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定额科学合理与务实管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珠江委将继续扎实开展用水定额管理各项工作,强化省级用水定额评估,指导省级用水定额科学合理动态修订,切实发挥用水定额的刚性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