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局全面完成2023年太湖流域片相关省市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根据水利部工作部署,8月—10月,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先后对上海市、浙江省和福建省开展了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并及时完成监督检查报告报部。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要求,太湖局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周密部署,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系统谋划,强化组织。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参加监督检查工作培训,召开监督检查工作行前动员会,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处统筹协调,水文局(信息中心)、水利发展研究中心、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组成的检查组,水利部监督办、质检中心派员参加指导监督检查。
二是事前准备,做足功课。提前收集整理各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公报、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等资料,了解被检查区水资源情势和供用水现状,掌握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用水管理基本情况。充分消化节水监督检查工作手册及相关要求,及时与全国节水办及部节水中心进行充分沟通,明确检查标准和尺度。
三是精细对接,及时反馈。本次监督检查共涉及4个地市、15个县区、60个用水单位,现场检查期间检查组严格按照“逐日清报、每县反馈、按省汇总”要求,及时向全国节水办及部节水中心请示难点存疑问题,检查结束后向地方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反馈检查情况,详细告知存在问题及原因,并同步提出易操作可执行的整改意见和提升建议。
四是层层把关,确保质量。现场检查组组长对本组工作成果负责,确保问题真实、定性准确、数据正确、材料完整。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处对各检查组成果进行审核把关,做到各组检查尺度统一,格式体例规范,对每项问题的描述和定性严格复核,问题原因分析和意见、建议符合技术标准。分管局领导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省一单”问题建议等重点内容进行审定。
下一步,太湖局将持续认真做好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后续相关工作,为2023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