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全面完成2023年黑吉辽节约用水等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时间:2023-10-31
来源: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
为扎实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强化河湖长制落实,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10月20日,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全面完成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水利部监督司有关人员参加黑龙江省现场检查。
松辽委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成立由委领导担任组长的综合检查组,并以“一省一方案”形式,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各专业检查任务,细化工作分工,落细落实现场监督检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8月—10月,松辽委先后对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共6个地级市及下辖15个县(区)的120个取水项目、60个用水单位、3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170个河段(湖片)取用水监管、取用水户取用水情况、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地下水禁限采区管理、用水单位用水计划上报及执行情况、用水定额执行、用水计量设施安装使用、河湖库“清四乱”及河湖管理工作、河湖长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21个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内业检查。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问题反馈和确认,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同时,要求地方有关部门加强对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管,举一反三,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松辽委将按照水利部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及时上报监督检查报告,以“一省一单”形式向相关省份反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情况,并对问题整改进行实时跟踪,确保整改成效;同时,进一步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落实好河湖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