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分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三次复查
时间:2023-09-29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9月7日—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组织对深圳市进行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三次复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意见反馈,复查组一致认为,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深圳市节水型城市建设组织领导得力,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效果,最终深圳市以98分高分通过此次复查。
自2019年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二次复查以来,深圳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节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改、工信、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及各区各司其职、共同发力,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节水典范城市”新目标,驰而不息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紧紧围绕“十、百、千、亿”目标,出台《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节水典范城市工作方案(2020—2025年)》,修订《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成功入选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实现2000万立方米自来水替代量,再生水利用率提升至75%;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雨水利用量达0.4亿立方米/年;开展240公里市政供水管网、1000多个城中村社区、3400多个居民小区管网改造,约3万公里供水管线改造、1700多座泵房的水池(箱)、水泵等供水设施实施提标改造,改造后的小区管网漏损率下降至4.2%左右,获评广东省水效领跑者城市;成功举办“首届全国节水创新发展大会”,凝聚全国各方节水力量,不断壮大深圳市节水产业。
下一步,深圳市将以节水典范城市为目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完成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目标,到2025年实现万元GDP用水量下降至6立方米以下,基本建成节水典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