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水利部海委联合开展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
时间:2023-09-22
来源: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按照水利部等6部门关于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工作部署,9月4日—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联合开展部分试点城市现场评估工作。至此,海委承担的第五工作组已全面完成陕西、山西、内蒙古三省(自治区)10个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现场评估工作。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分别派出专家参加陕西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试点城市评估。
此次评估采取听取试点城市汇报、现场核查、资料查阅、问题质询等方式,详细了解各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布局、配置管理、利用领域和规模、生产输配设施、建立健全利用政策的工作情况,对照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和自评估报告等相关支撑材料,从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中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投资与设施建设情况、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指标,进行赋分结果的核查,针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指出工作偏差、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海委将按照中期评估工作要求,梳理总结评估各试点城市工作进展、取得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编写现场评估报告上报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