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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认定3534家单位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时间:2023-09-06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为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2022年福建省水利厅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8月23日,经单位自主申报、实地抽查、专家书面抽查评价等程序,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水利厅认定3534家单位为福建省公共机构2022年度第一批节水型单位。

下一步,福建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每年除了组织现场核查、专家抽查评价外,同时实行“回头看”抽查评价,对未通过评价的建成单位撤销称号,确保节水型单位建设质量,推动地区公共机构节约用水工作纵深发展,确保“十四五”时期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王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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