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完成江浙沪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
时间:2023-08-28
来源: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月7日—24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工作组先后完成上海、江苏、浙江三省(直辖市)10个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现场评估工作。
根据水利部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工作要求,黄委主要负责江、浙、沪三省(直辖市)共10个试点的中期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组由黄委节保局带队,由来自中国水科院、南京水科院、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及技术人员组成。
评估工作组对照各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自评报告等核查了相关支撑材料,现场查看试点城市再生水管网建设、再生水厂(净化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工业园区中水回用工程、生态补水工程、市政杂用工程以及具有地方特点的中水源热泵项目、农村污水再生水利用项目、再生水数字管理平台建设情况等。评估工作组还走访了有关水务公司、再生水回用企业等,了解再生水水质、水量保障情况以及运营维护、再生水价格等。
经材料核查和现场核查,评估工作组与各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进行了座谈交流,进一步了解试点工作整体进展与推进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并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询。黄委将按照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工作要求,按期完成中期评估报告,提炼总结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中效果好、能持续、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