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完成2023年新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
时间:2023-05-09
来源: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部署,4月14日—28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局成立复核工作组,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复核工作。此次工作主要完成2022年备案的40个县(区)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料复核和抽查8个县(区)进行现场复核,涉及县域分布范围广,复核内容较多。复核工作组科学谋划,合理组织安排,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圆满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任务。
工作伊始,复核工作组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座谈交流了新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就节水体制机制、水资源监督管理、用水定额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会后,对照《2023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手册》要求,复核工作组采取质询和查验资料等方式,认真核实40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和相关问题,并确定8个县(区)的现场复核工作。
工作组分为2个现场复核组,分别前往北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哈密市伊州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和南疆喀什地区巴楚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和田地区皮山县、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共8个县(区)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情况。现场复核组重点查看了节水载体的创建程序、管理现状、节水设施和节水器具配备情况,认真填写现场复核工作表。复核组在完成每个县(区)的现场复核工作后与当地人民政府召开座谈交流会,会上,复核工作组通报了现场检查情况,就进一步做好县域节水型社会巩固提升工作,结合地方特点和实际情况,与被抽查县交换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黄委将综合资料复核及现场复核情况,总结凝练新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经验亮点、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认真编制完成复核报告,按时报送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