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实现长江流域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近年来,湖南省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长江流域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根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计划用水管理覆盖工作的函》《长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依托“湖南省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等建立取水计划单位名录,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省水利厅党组专题研究将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工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扬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各市州计划用水全覆盖工作进展、先进做法和经验,大力推进计划用水全覆盖工作。
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省水利厅积极协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湖南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计划用水有关规定,精心谋划全覆盖工作。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覆盖范围内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由住房城乡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等根据实际管理权限进行下达。
明确计划用水管理要求。一是明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在每年1月31日前完成计划用水下达。二是明确对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按照《湖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用水单位严格按照《关于水资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足额征收超计划费用。三是把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具备利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应在用水计划中明确具体的利用量。四是加大资金奖励,省水利厅将在年度水利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对计划用水单位在节约用水、减少水资源消耗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和在非常规水源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奖励。五是明确督查激励要求,未按照要求实现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的市州,年度河长制湖长制督查激励工作中节约用水部分将计0分。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湖南省取用水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取水户通过系统上报上一年用水总结和下一年用水计划,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完成16284家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用水单位用水计划下达,实现全部在线管理。
据统计,全省长江流域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共14313家,全部下达用水计划,圆满完成长江流域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