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完成2023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结果反馈
为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推动珠江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4月27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召开云南、贵州、广西、广东4省(自治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23年度复核结果反馈会。
本年度珠江流域复核县(区)数量创历史新高,复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珠江委加强组织协调,统一复核尺度,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派出检查组12批41人次,现场核查16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73家用水单位节水情况,于4月下旬全面高效完成2023年度云南、贵州、广西、广东4省(自治区)71个县(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针对复核情况集中研究讨论,形成复核意见建议“一省一单”。
总体来看,各省(自治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组织领导有力、亮点纷呈,如云南省大力推进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贵州省积极制定并落实节水激励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宣传形式多样;广东省积极打造节水示范标杆,有效实施工业节水改造。与此同时,部分县(区)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用水定额管理不到位,在水资源论证、节水载体创建等工作中未按规定使用用水定额;节水载体建设有待提升,节水载体建设评定标准把关不严,未能发挥节水载体示范作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等政策制度执行落实仍有待加强;再生水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再生水利用量统计不完善,再生水利用率偏低。
反馈会上,工作组通报了各省(自治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总体情况、工作亮点、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各省(自治区)表示将对工作组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强化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效。下一步,珠江委将严把复核关,深化《珠江流域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践应用,提炼总结经验成效,高质量完成省级复核报告并报水利部,推动珠江流域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