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认定513家单位为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2022年,湖北省水利厅联合省教育厅、省机关事务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的函》,组织开展了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经单位自主申报、公开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2023年3月,湖北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认定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等513家单位为2022年度湖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2022年,湖北省民政厅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职工参与节水志愿活动,遵守节水行为规范,极大提升了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和水平。武汉理工大学在合同节水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从2014年至今,学校持续开展供水管网探漏工作和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将全部用水量从2014年的750万吨降至2018年的530万吨左右,并且一直保持,未来还计划建成海绵校园,充分涵养雨水,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通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完善了内部节水管理机构和节水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建设了雨水和空调冷凝水回收系统,将回收的雨水与冷凝水输送到办公楼庭院的绿化草坪,通过埋设的喷灌喷头进行绿化灌溉,结合机关职能,组织全区108所中小学,6万多名中小学生开展节水主题班会评比活动,提升师生节水意识。宜都市卫生健康局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挖掘用水潜力,机关庭院采用透水地面,局大楼回收雨水用于消防用水,日常绿化采用高效浇灌等。
下一步,湖北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局将加强对节水型单位监督检查,结合贯彻《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全方位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工作,促进提档升级,推动地区公共机构节约用水工作纵深发展,确保“十四五”时期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