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开展2023年度非居民用户用水计划下达工作
时间:2023-01-28
来源:江苏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江苏省南京市供水节水指导中心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于2022年12月28日起开展2023年度非居民用户用水计划下达工作,对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月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户实行定额(计划)管理,相关公告已刊登于《南京日报》。
南京市非居民用户用水计划按年度下达,分解到月,以用水户用水定额或前三年实际用水量加权平均值为基数,以增减系数为调控参数,由节水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编制,并通过EMS寄送的方式,于1月31日前送达。
非居民用户用水量超过用水定额(计划)的,超出部分除按规定的自来水价格缴纳水费外,还将按标准征收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以每两个月为一个计费周期。用水户如因用水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用水定额(计划)的,应当及时申请计划调整。
多年来,南京市将持续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提高非居民用户节约用水意识,通过引导其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参与节水载体创建,加强重点行业和用水大户的节水减排,不断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