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部署推进2023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按照省水利厅党组“3226”总体工作思路,抓早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确保节水工作“三年上台阶”。1月12日,四川省节水办组织召开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部署暨推进会。会议学习并传达了全面节约战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等相关政策精神,安排部署2023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省水科院专家解读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程序和评价标准。
会议强调,一是提升认识,积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全面节约战略,大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增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对表对标,高质量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要严格按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价标准(试行)》,积极开展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再生水利用等11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各项任务。三是扎实推进,确保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任务。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化工作,点多面广,离不开政府的坚强领导、部门的协同配合、社会的全面参与,水利部门要牵好头,会同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落实“节水优先”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任务之一,请市州、县(市、区)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及早部署,抓实抓细,抓出实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水利部门要加强工作汇报,县级人民政府要研究和协调解决节水工作推进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抓好节水工作。三是加强部门协同。水利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带动社会资金投入节水领域。四是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争取地方财政加大节水投入,努力实现资金社会效益最大化。五是强化工作督导。市(州)水利(水务)局要加强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
四川省节水办,相关市(州)水利(水务)局节水机构负责人,10个拟达标县水利(水务)局分管局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省水文中心、省水科院相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