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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完成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任务

时间:2023-01-13 来源:吉林省水利厅

2021年以来,吉林省水利厅按照水利部部署,扎实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建成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174个,超额完成预定计划。其中,2021年建成137个,年节水量1.4万立方米,年节水率15.9%;2022年建成37个,年节水量1.41万立方米,年节水率为13.4%。全省水利行业形成了人人节水、人人惜水的浓厚氛围,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力地推进了节水型社会建设。

高度重视,系统部署。按照水利部通知要求,吉林省水利厅把节水型单位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列入年度节水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谋划,推进落实。2021年初,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对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作出系统安排,明确了建设标准、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提出到2022年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加强调度,持续推进。在新冠疫情影响,建设工作推进放缓的情况下,全省水利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强力推进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一是规范标准要求。分级制定工作方案,由省水利厅总体指导、审核把关,确保建设规范开展。二是加强调度督导。建立了QQ和微信工作群,及时调度工作,开展培训指导,协调解决问题。三是典型引领示范。总结推广桦甸市关门砬子水库管理所等单位的成熟经验,重点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做好记录统计方面打好基础。四是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各级水利部门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充分利用公共财政对节水工作的支持作用,为节水型单位建设提供资金支撑。

注重质量,分级验收。组织成立了各级节水型单位建设验收组,对提出验收申请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严格对照《吉林省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重点衡量查看建设单位是否把节水型单位建设作为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引导全社会共同节水的重要手段。省级单位评估验收分值不低于90分,市(州)、县(市、区)级单位不低于85分,经公示无异议后才向社会公布建设成果。同时,对巩固建设成果、加强制度建设、树立节水标杆、形成社会共识等方面做出重点评估。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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