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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前完成“十四五”任务

时间:2023-01-11 来源:江西省水利厅

近日,水利部公布了全国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江西省武宁县、彭泽县、横峰县、德兴市、黎川县、新干县、景德镇珠山区等7个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获得水利部命名。至此,江西省已累计建成并通过水利部复核命名的县(市、区)达40个,创建率达到40%,提前三年完成“南方地区40%县域建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区)”的“十四五”目标任务。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列入《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第一批)》的保留项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均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自2017年5月水利部全面启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以来,江西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从政策、技术、资金和考核等多方面推动达标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全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满足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对表对标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积极创建和申报达标建设,各设区市水利部门对本辖区内县(市、区)达标创建工作开展跟踪指导和技术支持,省水利厅和省水资源管理中心从严把好达标建设质量关,对申报县(市、区)做好日常监管、技术评估和现场审核,持续推动全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作者:欧阳任娉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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