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纪实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3月14日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来,云南省高站位谋划,高质量推进,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工业、农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云岭大地上奏响了“节水优先”的最强音。
2022年12月29日,水利部发布了《水利部关于公布第五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云南省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县(区)又增加了14个,累计5批次62个县(区)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
闻令而动,示范先行,摸着石头过河
2014年,云南省全面启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安宁市、陆良县、澄江县、会泽县、嵩明县作为试点示范城市,从省级水资源费中拨款250万元,专项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2014年12月下发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安宁市等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县)工作的通知》,从体制与机制建设、制度建设与实施、示范重点、示范成效等方面对示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要求各市(县)结合本地特点,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模式,为云南省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提供了经验启示,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达到了试点、示范的目的。
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建设工作全过程
云南省把践行“节水优先”方针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位维护”的具体实践,作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作为加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美丽云南建设的实际行动,扎实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以长江流域、赤水河流域、九大高原湖泊流域为重点,在安宁市等62个县(市、区)开展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提升了重点区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发挥了节水减排、治污的显著成效,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云南省“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云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云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目标任务,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美丽云南建设。
迎难而上,尽显责任担当
2015—2020年,脱贫攻坚战全面打响。云南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有88个国家级贫困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云南就涉及4个。脱贫攻坚任务异常艰巨,全省人力物力财力均向脱贫攻坚倾斜、聚焦。
2019年,新冠疫情突然暴发。云南作为边境省份,边境线长达4000余公里,成为了防控疫情境外输入的重点防范区域,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成为头等大事。
近几年,受疫情持续导致的经济下行影响和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影响,云南省和全国多数地方一样,财政收入明显下滑。在此背景下,省级财力一方面要统筹支持好基层“三保”,另一方面要落实好稳定经济大盘相关政策措施,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促就业、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支出需求不断增加,收支矛盾进一步突显。
当然,困难远远不止这些……
当然,困难也吓不到我们。
临沧市耿马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国境线分别长47.35公里、147.083公里,中缅两国公民往来频繁,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在近三分之二人员被抽调参加轮流守边固防的情况下,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不等、不靠,不谈条件、不提要求,克服人力物力财力匮乏等种种困难,如期高质量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德宏州瑞丽市处于疫情防控最前沿,防控压力巨大。瑞丽市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主动作为,统筹协调,多方联动,努力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完成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
“云南模式”初具雏形
边探索、边思考、边总结,云南走出了一条符合本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新路子。
调查研究是前提。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县(市、区)进行调研,对照各项建设指标逐一进行比对、摸底,精准把脉,真正搞清楚哪些县(市、区)具备建设条件。
拨付资金是核心。县(市、区)的财政相对较为困难,云南省每年从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里面拨付一部分用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不少于100万元的启动资金,让建设工作如期高质量启动。
对口培训是基础。云南省每年年初都会举办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培训班,分管领导、节水办(水资源科)负责人和具体从事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工作人员参加,邀请水利部 、长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的领导、专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建什么”“怎么建”“谁来建”等问题给大家授课辅导,让“门外汉”成为“行家里手”。
自检自查是重点。县市级每年6月份进行自检自查,州(市)级每年7月份进行自检自查,省水利厅根据州(市)的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采取线上指导和实地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并于每年10月份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验收。
多方联动是关键。县(市、区)均建立了由水利、发改、工信、教育、财政、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的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分头行动,确保了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定期召开会议,一起交流,共同研究,建设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
从0到62,是量的突破,更是质的飞跃
从2017年到2022年,云南省共有62个县(市、区)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顺利通过复核验收,达标率为48.02%,提前完成了国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到2025年,南方4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的目标。其中,昆明市14个县(市、区)、曲靖市9个县(市、区)全部建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建成率达到100%。
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各县(市、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和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农业、工业用水计量率进一步提高,节水载体建设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和新建居民小区生活节水器具得到全面推广,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稳步下降,再生水利用率逐步提高,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公众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云南省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践行“节水优先”方针,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扎实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美丽云南建设贡献节水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