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坚持节水优先 促进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水利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及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国节约用水工作会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聚焦“5×3”工作矩阵,建立完善深度节水控水专项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和全省节约用水管理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取得实效,坚决打好山西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促进全社会各行业用水管理和节水水平大幅提升。
山西地处黄河中游、黄土高原东部,素有“华北水塔”之称,是守护京津冀和黄河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更是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主战场之一。近年来,山西省立足省情水情,坚持“四水四定”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在节水上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公众节水意识逐步提高,取用水和节水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用水结构持续优化,节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构建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
进一步优化实化节水顶层设计
节约用水,制度先行。
山西省水利厅积极适应从严从优管理新常态,通过强化规划措施和机制建设,确保节水工作全面落实。充分发挥省、市两级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联合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了《山西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明确了节水主要目标和措施。同时,根据水利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的精神,组织编制了《山西省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实施方案》,省河长办印发该方案和《深度节水控水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各市年度任务清单,对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行了细化实化。
为更好促进全社会树立节约用水的理念,山西省水利厅与山西省文明办积极协商,将节水型单位建设内容纳入省文明单位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全民节水意识提升。组织开展了《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和评估,积极推动将其修订工作申报省人大常委会下一步正式立法事项,为落实节水优先举措提供法律保障。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山西省节水工作从顶层设计入手,节水工作有了更清晰的方向,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
加强用水考核管理
夯实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基础
善节水者,必善长久。
2022年,山西省水利厅紧紧围绕《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全省节约用水管理专项提升行动方案》《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意见》,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山西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明确了各市、县“十四五”各年度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的任务,并将其纳入河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管理。同时,按照国家节水行动和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要求,要求市级水利部门的重点推动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倒逼各市采取相关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根据山西省前三季度经济运行及用水统计情况,预计到年底可以完成全省用水总量在85亿m2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累计下降5.5%、5.0%的年度节水控制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实行节水评价。在涉水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阶段,强化落实节水评价机制,以定额为重要标尺严格把关,优先配置非常规水源,从严叫停用水水源不合理、节水评价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倒逼用水企业节约用水,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和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完善节水评价台账和登记备案制度。截至目前,省市两级共开展了380余项煤矿、化工、发电等非水利建设取水许可申请及区域评估项目的节水评价审核工作。
此外,大力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灌区续建改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和节水型企业建设,企业内部用水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推进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加强居民家庭和公共建筑节水器具的配备,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5%。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程的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加强用水计划管理工作,开展火电企业对标达标,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紧盯市县对用水计划管理办法的执行和落实,跟踪推进用水计划下达全覆盖工作,强化定额执行力;经过省、市、县三级节水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和汇总,全省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及公共供水管网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初步实现全覆盖;为提升高耗水行业用水效率,省水利厅按照水利部要求,组织对全省89家340台火力发电机组开展了水效对标达标行动,其中2家企业5台机组达到定额领跑值,85家企业发电机组达到定额通用值。山西省将加强企业的水效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提升节约用水水平。
在推动非常规水源利用上,山西省推选出清徐县、代县、高平市为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申报城市,编制了实施方案报送水利部。另外,还编制《山西省非常规水源利用调查和规划报告》,指导非常规水源合理利用。同时,积极与省住建、工信、能源等部门对接,推动城市再生水和工业废污水(含矿坑水)资源化利用。
以节水标杆示范建设为引领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滴滴清水,用之不觉,失之难存。
近年来,山西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扎实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推动城镇节水降损和农村生活节水,节水意识深入人心。山西省先后有61个县级行政区经过水利部复核成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占全省县级行政区总数的52%,提前完成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50%以上的任务,今年,又推动全省第五批18个县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山西省水利厅还制定印发了《山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达标建设县的审核、监管、评估、验收等程序和要求。
节水优先,机关先行。山西省水利厅树立节水首先从自身做起的理念,已全面完成省、市、县水利行业节水机关的创建和命名工作,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全省水利行业所属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的创建和命名工作。同时,联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通过两年来的“统筹规划任务、统筹安排经费、统筹组织实施、统筹维护管理、统筹技术应用、统筹评价验收”方式,开展了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和评选工作。目前,全部省直机关、70%省属事业单位已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
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需要多部门形成政策合力,提升水资源科学管理水平。山西省水利厅联合山西省工信厅等部门,在钢铁、化工、火电行业等高耗水领域开展节水型企业申报和评选工作,省级节水型企业到年底前将超过30家。联合山西省商务厅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和评选工作,规范和指导工业类开发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提升园区用水效率。同时,联合山西省教育厅等部门,编制了《山西省高校节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节水型高校创建,组织第三批节水型高校评价工作,预计到年底节水型高校创建率将累计达到40%,两所高校已遴选为全国节水典型案例。
按照《全省“治水监管百日行动”监管工作方案》,连续三年开展了节水监管专项行动,今年结合年度节水重点工作任务和日常节水管理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全省2022年度“治水监管百日行动”节约用水监管工作方案》,组建省级节水监管队伍并进行了专题培训,组织人员赴大同市、长治市、临汾市、运城市等地开展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山西省水利厅对11个设区市全部开展督导,对40多个县(区、市)节水工作进行抽查,督促整改。同时,配合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和省级巡查,进一步加强用水监管力度,将节水管理水平提升纳入市县节水管理部门的长效管理中。
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提升全民节水意识。省、市、县三级全面发动、广泛动员,积极开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宣贯活动和“ 你我同行”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全民参与作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节水主题宣传;联合省教育厅举办高校节水培训班;联合山西省共青团省委、教育厅、文明办、少工委等单位,开展青少年节水护水公益系列活动;开辟了节水专题;组织节水大使晋行时、节水公益美术大赛、节水云课堂等系列活动,发动公众惜水节水;通过线上观看“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主题教育视频课程、观看节水型学校建设经验分享视频课程、参加节水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等形式,积极推进全省节水型学校建设,辐射带动家庭及全社会节约用水。截至目前,山西省内开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千余次,水周期间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节水宣传服务人数超过百万人次。
下一步,山西省将紧紧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遇,发挥科技、产业、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强党建引领,按照中央实施全面节约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有关要求,围绕节水行动任务和《全省节约用水管理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制定山西省年度节水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狠抓任务落实,努力实现节水管理效能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