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  节水型社会建设  >  正文

《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时间:2022-12-19 来源: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12月16日,山东省菏泽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这是菏泽市首次出台关于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此次审议通过的《菏泽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条例》共十九条。《条例》旨在加强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用水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条例》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水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黄河河务等部门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职责。

《条例》实施后,将有利于加强对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领导,推动贯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各领域深度节水控水,促进黄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升全市黄河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责任编辑:王颖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