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全面完成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水利行业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淄博市积极开展了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实现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全覆盖。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淄博市实际,印发了《淄博市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召开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部署会议,传达了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市水利行业节水单位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符合创建条件的各级水利行业单位均对照通知要求,明确了创建时间、编制了创建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
二是定期调度,加强指导。为推动淄博市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市水利局采取定期调度制度,实时掌握各级节水单位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印发《淄博市水利局关于加快推进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赴各单位开展现场督导,指导创建单位进一步理清节水型单位建设思路,逐条对照建设标准查缺补漏,提高建设成效。
三是严格验收,确保质量。印发《淄博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严格验收程序,严把创建质量。市县(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定时间节点分别组织专家对两级创建单位进行验收。专家组对照《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标准》,逐项核查支撑材料,对卫生间、食堂等重点用水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节水器具、用水计量设施、节水标识、非常规水利用、节水灌溉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验,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通过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单位建设,淄博市水文中心、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太河水库管理中心、水务集团、萌山水库管理中心,博山区水资源管理与节约用水服务中心、淄川区水资源服务中心、高青丰源水务有限公司、淄博星辰供水有限公司、淄博富源水务有限公司、沂源县自来水公司、山东泰信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水利行业单位用水量由建设前的12741m3下降到11180m3,年节水量1561m3,人均用水量由33.56L/人·天下降到29.45L/人·天,节水型单位建设成效显著,用水效率明显提高。下一步,淄博市各级水利行业单位将继续运用好节水型单位建设成果,及时总结提炼节水型单位建设经验,为其他行业的节水型单位建设作好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