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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沿黄九市开展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协同立法

时间:2022-08-11 来源: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立法在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通过立法解决山东省黄河流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区域协同立法的相关规定,今年山东省人大、司法、水利等部门组织在沿黄九市开展“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协同立法工作。

为加快协同立法工作,6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山东沿黄九市“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协同立法视频会议。目前,协同立法工作进展顺利,各市按照“主题协同、特色鲜明”的思路完成法规草案,如期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初次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按程序将各市法规草案征求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意见,计划8月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9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021年以来,山东省打出保护黄河“立法组合拳”,连续出台《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构建起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地方立法体系的四梁八柱。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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