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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协同共治

时间:2022-08-0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协同共治。明确2022年、2025年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制定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科学护水等细化措施,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控制指标范围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2,较“十三五”初提高5.2 %,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8%,较“十三五”初提高3.2%。

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行刚性约束。将用水总量细化分解至县市、乡镇及河流。伊犁州辖区内城市和园区规划、产业布局、重大项目立项批准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从源头上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严格用水计划管理,规范取水行为。全面登记核查各类一级取水口2777个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州县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管理和日常监管,确保州直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指标范围以内,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二是推进河湖长履职,强化水生态保护。启动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州、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累计巡河6万余次,发现问题583处,整改销号。在巡河把脉基础上,摸清河湖症结,全面完成246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编制完成45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并经各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完成州直78条河流划定成果矢量数据处理工作,全面开展管理范围界桩埋设工作;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四乱”问题。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编制完成15条河流采砂规划,作为河道采砂管理审批依据;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与修复,开展沿河8处湿地公园验收。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0平方公里。

三是部门联动,推进水环境治理及节水工作。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工信、畜牧、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对涉及“千吨万人”的57个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专项排查,不断促进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划定禁养区112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州直涉及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11个已全部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并与生态环保部门联网;强化城镇污水治理,累计建成城镇排水管网1600公里,建成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12座,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目标,强化流域水环境应急管理,开展流域范围内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估,有效应对突发水环境污染。州直7条重点监测河流14个监测断面平均水质优良比例100%,15个集中式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100%。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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