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全面完成2021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
时间:2022-07-15
来源: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水利部有关部署要求,日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全面完成天津、河北、山西三省(直辖市)2021年度通过省级审核并报水利部备案的35个县级行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
此次复核采用资料复核与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保障复核工作顺利开展,海委自确定本年度复核任务以来,第一时间成立以分管委领导为组长的复核工作组,并组织技术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周密工作计划,分阶段、稳步推动复核工作。在资料复核过程中,海委严把“资料关”,根据《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把关35个县域备案资料合规性、审核程序规范性、指标赋分合理性,并收集整理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基本情况,建立审核台账,形成“一省一单”。同时,强化与省市的沟通协调,明确指标要求,做好技术指导,组织津冀晋三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召开复核工作协调推进会,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为现场复核奠定扎实基础。现场复核工作期间,海委抢抓进度,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调整复核安排,先后派出6组,共计30人次,对其中9个县域进行了现场复核抽查,共实地检查灌区14个(含4个大中型灌区)、节水载体53个,圆满完成本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
自2017年以来,海委按照水利部部署,有序组织开展京津冀晋四省(直辖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202个县域的达标建设复核工作,占四省(直辖市)县域总数的64%。下一步,海委将持续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继续严把“复核关”,助力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推动流域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