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市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示范带动群众节约用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普洱市积极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2022年,云南省普洱市水务局按照绿色生活行动示范区创建和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围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通过摸底排查、申报创建、复合审定、征求意见等方式,确定2022年第一批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名单,目前50家单位列入该名单。
50家创建单位以挖掘单位节水潜力、加强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思路,认真排查掌握单位用水现状,针对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对照《云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从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用水设施改造、强化宣传教育等方面逐步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其中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还将以北部行政中心为主要片区,重点开展雨水收集建设项目。
普洱市水务局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一是明确创建流程及评价标准。工作前期加强与市政府、绿色经济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沟通对接,制定印发《普洱市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时间节点及流程要求。对比已有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及各单位实际办公条件,明确以《云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作为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建设评价标准。二是加强指导。对各单位普遍咨询的问题统一解答,推广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创建经验,及时更新评价标准中涉及的用水定额,鼓励条件较好的单位创新开展合同节水管理、非常规水利用等项目,积极向有关单位申报“节水标杆单位”“水效领跑者”称号。三是做好跟踪提醒。通过电话、微信、工作函等方式,提醒督促工作推进。
从水利行业机关到市、县级机关单位,普洱市节水型单位建设范围不断扩大,水资源集约节约、综合利用能力也在不断提高。预计到2022年底,在各有关单位的配合支持下,普洱市50%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将建成节水型单位,水资源利用率将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市普洱市还将针对性研究制定节水激励机制,用好节水资金,进一步激发各单位挖掘节水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