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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节水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激励政策支持范围

时间:2022-06-23 来源:

3月2日,山东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规定每年在全省评选10个生态文明强县,省财政给予每个县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评价标准涉及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等4个方面共8项指标,其中单位GDP用水量占总分100中的10分。

4月15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旅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等15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金融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扩大沿黄地区金融资源供给等12项支持保障措施,要求引导银行机构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打造“安澜节水贷”等系列信贷产品;拓宽生态建设增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节水标杆单位、水效领跑者等给予增信支持,探索将碳排放权、水权、污水处理收费权等纳入融资质押担保范围。


责任编辑:王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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