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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印发实施

时间:2021-03-02 来源:甘肃省水利厅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定西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1月由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办法》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资源合理配置的方针,实行计划控制和价格调节相结合促进节约用水,把节约用水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时规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办法》规定各用水单位的用水指标将根据用水能力、需求及年度用水计划核定并供水,临时用水将向有关机构申请批准后方可供水,超计划用水将按比例征收加价水费,收入专项用于节水科研、节水设施建设、奖励基金和技术培训等。重点监控用水户要根据计划进行水量平衡测试,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将放在优先保障位置。 

《办法》规定建设各类工程项目时,要配套建设相应的节水设施,并执行“三同时”制度。推广水的循环利用,用水效率达不到行业标准的不再新增用水计划,对符合节约用水奖励条件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违反节约用水规定的予以处理乃至追究刑责。 

《办法》的实施将对定西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提供制度遵循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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