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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温州市节水行动这样实施

时间:2022-05-10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

为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有力支撑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根据《温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温州市节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温州市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温州市节水办结合浙江省国家节水行动工作部署和温州实际,制定了温州市2022年度节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以《温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统领,围绕节水行动“178”工作体系,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工程,建立健全节水政策制度,持续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不断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7.5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取水量控制在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1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1立方米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5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0。

二、实施“七大行动”

(一)实施“双控行动”,强化刚性约束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

推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完善市、县二级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年度控制目标管理;确定市、县二级地下水管控指标,配合省水利厅开展地下水禁限采区评估调整工作。

2.推进江河水量分配

继续推进跨行政区江河水量分配,配合完成交溪跨省河流水量指标分配。加强飞云江、鳌江等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完善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执行生态流量保障调度预案。推进大中型水库生态流量目标确定,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条件,配合做好跨市河流生态流量保障。

3.规范水资源论证

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大力推动相关行业规划、重大产业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和新区规划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水资源论证完成率达到100%。加强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严格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质量评价和通报,对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严格节水评价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加强节水评价台账管理,坚决叫停审查不通过项目。

4.强化用水全过程管理

健全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完成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加大违法取用水查处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计划用水管理,落实用水定额应用,严格执行水资源费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组织开展2022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探索将用水户违法取水和建成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路径,研究推进节水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二)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激发农业节水潜能

5.发展绿色生态节水农业

加快重点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健全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度,全面完成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任务,积极创建节水型灌区。持续推进农业节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08万亩。继续提升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推广力度,确保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8万亩以上。加大重点流域、粮食生产功能区和耐肥作物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改造力度,2022年新建10条以上。

6.加快畜牧渔业绿色转型

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数字化应用、绿色化和技术集成化水平,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8家以上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建设省级美丽牧场13个,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达到100%。持续推进渔业绿色生态养殖,推进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及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建设,推广绿色生态技术模式,30亩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零直排率100%。

7.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巩固城乡同质饮水成果,持续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280公里。持续完善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抓好“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管理经费”三项制度落实,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千人以上工程供水水质水量实现实时在线监测。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公厕服务大提升行动,培育创建280个省级星级公厕,推动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全覆盖。

(三)加快工业节水减排,推动工业绿色循环

8.实施工业节水改造

贯彻落实“双碳”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和废污水再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以钢铁、建材(水泥)、石化、化工、造纸、化纤、纺织(印染)为重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88家;以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六大高耗水行业为重点,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45家以上,重点监控用水户名录高耗水工业企业省级节水型企业创成率达100%,高耗水工业企业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

9.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聚焦重点行业,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提升行动,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工业再生水利用量大幅提高。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绿色升级,深化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深入推进绿色制造工程建设,做好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的推荐工作及省级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的评价工作。优质水源紧缺地区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水源分质供水,全市完成1个以上工业水厂建设,积极推进节水标杆园区建设。

(四)加强城镇节水降损,严控公共用水浪费

10.建设节水型城市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城市供排水规划进行统一配置,不断提高非常规水利用量。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非常规水源。加强公共供水管网内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步伐,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小区)44个,深化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建设。

11.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

配合水利部完成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苍南县、文成县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深入推进泰顺县、龙港市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完成国家级达标全覆盖。

12.控制供水管网漏损

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对超过合理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或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新(改)建供水管网75公里。继续加强供水管网运行监管,抢抓数字化转型重大机遇,设市城市全面推进供水管网GIS系统、DMA分区、SCADA系统等建设,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完成1个以上城区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试点,市区新增30个用水计量分区,全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

13.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充分挖掘公共机构等社会单元的节水潜力,推广节水型器具、节水设备和节水工艺,提高用水效率,筑牢城市节水的社会基础。在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广泛倡导并积极推进“光瓶行动”,加快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和复核命名工作。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改造节水器具0.08万套,新建改造智能水表1万套,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全部市级机关、60%以上的市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全面完成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任务。

(五)实施节水科技引领,缓解优质水源紧缺

14.推广节水技术和装备

大力推动工业企业绿色低碳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和技术运用推广工作,深入落实“双尖双领”计划部署,加大对节水技术的科技投入。积极推广技术先进、成熟适用、节水效益显著的节水产品(设备)和工艺,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装备的推广应用。

15.加强非常规水利用

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贯彻落实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规模和比例。科学统筹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结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因地制宜扩大再生水能力建设,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推进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建设,完成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开工及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再生水利用论证,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以上。

16.鼓励充分利用海水

推动海岛及沿海地区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高耗水行业和工业园区优先利用海水、亚海水。在海岛地区和产业园区开展试点,探索海水淡化水进入城市市政供水管网的模式及投资、运营和管理机制,完善供水水源结构和产业链条,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苍南县三澳核电站海水淡化、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海水淡化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海水淡化产能规模。

(六)开展节水标杆建设,强化标杆引领示范

17.打造节水标杆单位

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积极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全市创建6个节水标杆酒店、5个节水标杆校园、20个节水标杆小区、15个节水标杆企业,累计完成30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节水型高校建成率达到30%以上。持续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全市建成节水宣传教育基地10个以上,加强运行管理,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教育基地节水宣传阵地和窗口作用。

18.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

在重点用水行业、用水产品、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中开展水效领跑者建设,完善梯度培育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节水优异工业企业、用水产品型号、公共机构、农业灌区等申报水效领跑者。

(七)加强节水宣传教育,营造节水良好风尚

19.开展节水宣传“六进”

推进节水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水利职称晋升继续再教育体系,进一步增强节水宣讲队伍,持续开展节水宣讲团“百场六进”活动——进校园、进小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广场等,普及节水知识,引导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节水行动。

20.强化媒体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公益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节约用水客观规律的认识。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科普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策划开展优秀节水案例媒体采风、节水微视频创意大赛等活动内容,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

三、完善“八项机制”

21.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协同推进机制

严格落实总量强度双控行动,将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与“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改革等政策相结合,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协同推进机制。

22.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

贯彻落实《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五个一百”创建活动为引领,以巩固完善“四项机制”为主线,开展“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行动”,巩固完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水资源税改革。

23.创新节水服务机制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节水服务机构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咨询等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积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工作。公共机构因产生节水效益支付给节水服务机构的合同费用在其公用经费预算中列支。跟进分析乐清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大学、瑞安市人民医院等合同节水试点成效,引导和推动公共机构、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实施合同节水管理。

24.完善节水奖励机制

围绕城镇节水降损,认真执行公共供水企业节水相关评价标准,引导公共供水企业大力开展管网更新改造、管网分区计量、制水工艺改进和智能化监测体系建设。出台《温州市节水奖励办法(试行)》,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节水激励机制,落实奖励政策,推动形成覆盖全市、层级明确、落实有力的节水激励体系。

25.落实水效标识制度

持续开展水效标识产品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查。加强水效标识制度宣传,提升公众节水意识,引导绿色消费,营造绿色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工作采信机制。

26.完善用水监测统计机制

实施水资源监控扩能提标行动,力争年取水1万方以上非农取水户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推进取水计量规范化、在线监测精准化、取水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地下水监测站网运行管理,强化用水统计调查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管理年报和节约用水管理年报。

27.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

持续开展水流资源确权登记,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按照“合理分水、管住用水”要求,探索建立大中型水库水资源用途管控机制和水资源使用权受影响补偿制度。以大中型水库为重点,建立健全水资源用途变更管控制度,严格水资源用途变更监管。

28.探索节水智慧管理模式

依托温州市水平台推进节水智慧化管理,以主要水源工程、供水水厂、供水管网、重点用水户为重点,从供、用、耗、排全过程推进节水,完善计量监测设施,集成多层次计量监控手段、水源联合调度模型和智慧节水管理平台,开展分析、评估与预测预警,建立并推广多水源、多用户、全过程数字化和智慧化管理的节水模式。

四、落实保障措施

29.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节水工作领导,统筹推动全市节水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本地区节水行动工作负总责,对照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要求,制定年度节水行动计划,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开展节水行动实施情况专项督导和进度通报,确保2022年阶段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30.推进部门协作

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工作部门协调机制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统筹推进节水行动实施。加快各领域节水减排增效和非常规水利用。组织实施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编制印发本行政区域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

31.保障资金投入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按照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相关要求,重点支持节水“七大行动”顺利推进。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实施节水行动。推动环境权益低质押贷款扩面增量,扩大用水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对节水型企业的融资支持,指导金融机构推出“节水贷”等专属产品,通过绿色金融方式引导节水技术升级和水资源高效利用。

32.强化监督考核

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将单位GDP用水量等用水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等指标体系,推动党委政府节水目标责任制落实。将节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五水共治”考核,优化考核组织方式和指标设置,推动刚性约束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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