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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方案

时间:2020-09-01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

为规范和指导河北省廊坊市节水评价工作,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节约〔2019〕136号)、《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冀水节〔2020〕21号)文件精神,廊坊市水利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廊坊市水利局关于市本级审批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在规划和建设项目现有前期工作中突出节水优先地位,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推动用水效率的提高。 

《方案》明确,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工程项目、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纳入评价范围。 

《方案》规定,上述四类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通过审批、审查。 

《方案》的出台对于保证规划和建设项目科学合理取用水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节水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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