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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进一步完善节水评价工作

时间:2020-12-17 来源: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的重要指示,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节水评价工作的通知》,规范和加强节水评价工作。 

《通知》强调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节水评价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按照“不新增审批事项,不改变原有审批主体”工作要求,立足管理职责,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委内有关部门单位节水评价职责分工;根据水利部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结合淮委管理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节水评价章节编制基本要求,理清管理红线,划定5种节水评价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明确了审查结果处理方式。 

《通知》要求委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节水评价各项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担当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节水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评估,向项目业主等单位宣传阐释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和节水评价技术标准,夯实工作基础,开展节水评价宣传教育与相关培训,建立节水评价专家库,提高技术审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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