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举办《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水节约〔2022〕13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委、妇联,各联合举办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决策部署,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水利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联合举办《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积极践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定于2022年3月22日—28日“中国水周”期间在全国各地集中开展。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副主题,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活动启动仪式
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在“中国水周”期间,举办《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以视频会议+短视频平台直播形式,通过权威解读《行为规范》、集中发布宣传材料、部领导出席活动等多种方式,为主题宣传活动开幕,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带动全国各地宣传和推广普及《行为规范》。各级相关部门及直属有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抖音视频平台搜索“节水在身边”账号观看直播。
(二)举办专项联合行动
在“中国水周”期间启动2022年“ 你我同行”联合行动(行动方案见附件),持续至7月底结束,围绕活动主题,号召动员各行各业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水宣传活动,在“ ”网站开设网络专区,供各单位上传展示活动动态,在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发起焦点话题,吸引社会公众参与,组织“学习强国”平台专项答题,评选表扬优秀活动及网络人气TOP10。
(三)开展宣传普及活动
在“中国水周”期间集中启动,各级水利、文明办、发展改革、教育、工信、住建、农业农村、机关事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协调联动,发动志愿者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围绕活动主题,采用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和推广普及《行为规范》,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推广和志愿服务活动,在电梯、教室、车站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行为规范》,引导公众增强节约用水意识,践行节约用水责任,将规范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
三、有关要求
(一)全面组织发动。本次主题宣传活动由《行为规范》联合发布部门共同举办,覆盖行业多、动员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各级水利、文明办、发展改革、教育、工信、住建、农业农村、机关事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按照活动通知要求,大力做好活动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着力提升活动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地方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专项联合行动的主办、承办单位要及时解答各地推动行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厉行节约办活动,严禁铺张浪费。
(二)注重宣传报道。各部门直属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同步刊发活动启动消息,跟进报道好本行业领域《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水利行业媒体要全程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利用有社会影响力的主流媒体,特别是借助新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形成良好的社会传播效应。各部门和单位要统一使用全国节水标识、吉祥物、主题歌曲,用好《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海报、视频、口袋书,提升宣传活动规范性与实效性。
(三)加强疫情防控。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做好风险评估,因时因地合理确定举办方式。线下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控制人员数量,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四)做好活动总结。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发现活动中好的典型和经验做法,对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案例给予表扬。请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做好本地区活动总结和推优工作,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22年11月15日前向水利部推荐不超过20家优秀组织单位,其中,地市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少于10家。水利部等10部门推荐优秀组织单位共计不超过50家。水利部将商联合举办部门进行评选,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周哲宇 樊霖
电 话:010-63206042 63202249
传 真:010-63203254
电子邮箱:qgjsbzhc@mwr.gov.cn
附件:2022年“ 你我同行”联合行动方案
水 利 部 中央文明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 管 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22年3月23日
附件
2022年“ 你我同行”联合行动方案
按照《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安排,为高质量举办2022年“ 你我同行”联合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水利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管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北京乐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活动主题
积极践行《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提升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三、活动内容
1.组织联合行动。全国各地各部门、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重点围绕践行《行为规范》主题,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系列节水宣传活动,展示公民节约用水的生动实践。各单位将活动上传至“ ”网站的网络专区,面向社会集中发布展示,实时更新活动动态,鼓励公众了解、参与、点赞并转发宣传。
2.活动宣传推广。根据网络专区活动动态,择优在全国节水办官网、官微及中国水利融媒集群、社会新媒体平台,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3.发起网络话题。联合行动主办方将在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发起“ 你我同行”话题,动员公众参与话题活动。
4.组织网络答题。在“学习强国”网络平台开展《行为规范》专项答题。
5.开展评选表扬。根据网络专区展示的各个活动浏览、参与、点赞、转发量,综合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各行业优秀活动及个人。
四、活动安排
(一)注册填报
请于2022年3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注册并登录“ ”网站(www.naturokare.com),进入“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联合行动网络专区,参照《网络专区操作指南》填报节水宣传活动信息,并及时更新完善活动动态和成果,便于公众查询、参与、点赞并转发分享。
请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活动联系人及时对所属单位或行政区域内的活动进行本级审核管理,重点对活动真实性、图文信息准确性及完整度等进行审核。原则上,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并发布1~4个活动,确保活动质量、覆盖面和宣传效果,勿将1个活动拆分为多个小活动单独发布。
(二)行业联合行动
动员各部门及行业协会、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基地等单位(团体)积极参与,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系列节水宣传活动。
(三)活动总结反馈
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及时将活动总结及推荐材料发送至承办单位联系邮箱。活动主办方将根据报送的推荐材料,综合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动员、行业联动以及“ ”网络专区排行榜、信息发布情况等,由专家评审后,公布各行业优秀活动及全国活动网络人气TOP10,并发放荣誉证书。各单位组织发动情况作为评选《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重要参考。
所有推优活动必须在“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联动行动网络专区发布,未发布者取消推优资格。如有违规刷赞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推优资格。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落实责任,组织所属单位或行政区域协同联动,并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及行业联合行动,发动公众参与。
2.用好平台、认真填报。各单位要用好“ ”网站平台,在“ ”网站联合专区及时注册、填报、上传活动信息,做好集中宣传展示。
3.数据说话、实效为先。联合行动专区的统计数据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对活动实效进行充分评估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4.联合行动、统一标识。各单位在活动中要统一使用全国节水标识、全国节水吉祥物“霖霖”形象,唱响全国节水主题歌曲《 》,用好《行为规范》主题宣传海报、视频、口袋书,形成全国一盘棋格局。
六、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
联系人:樊霖 010-63202249
(承办单位)
联系人:杨轶、杨东 010-63205244
邮 箱:jszg322@163.com
网络专区技术支持
联系人:王盛楠 010-63203804
(活动详情及其他具体工作请咨询相关联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