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组织开展江西等6省(区、市)2021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材料备案及审核工作
时间:2022-01-25
来源: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根据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近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和西藏等6省(区、市)2021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材料备案及审核工作。
2021年,长江流域江西等6省(区、市)大力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80余个县级行政区通过了省级验收,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要求,于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了水利部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在线备案工作。
为全面做好材料备案及审核工作,长江委加强工作推进力度,2021年12月及时向江西等6省(区、市)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总结及材料备案的通知》,对2021年省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报告和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材料备案的时间节点,以及备案材料的系统性、详实性、完备性等提出明确要求。在材料备案过程中,密切跟踪6省(区、市)材料备案情况并及时反馈,对上传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积极指导规范材料编制,补充完善提交相关材料。在备案材料下载完成后,及时抽调技术骨干组建工作专班,组织开展6省(区、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备案材料审核工作,重点对各省(区、市)报部备案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审核程序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核,以及对各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台账材料齐全性、指标赋分合理性和各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初步复核。
下一步,长江委将严格按照审核工作要求,坚持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备案材料为依据,加快推进江西等6省(区、市)备案材料审核工作,及时制定年度现场复核工作方案,为高效完成长江流域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度复核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