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召开2020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暨经验交流视频会议
12月15日,浙江省水利厅召开2020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暨经验交流视频会议。会议总结交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效和经验,反馈和通报2020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评估总体意见和验收结果,并对2021年全省节约用水工作进行了部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冯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冯强充分肯定了浙江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各地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理念,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省共有75个县(市、区)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省级评估验收,其中39个县(市、区)通过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验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数量和覆盖率均在全国名列前茅。
冯强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节水作为治水的治源之策,放在优先的位置。要始终坚持节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长效运行机制。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节水工作力度,有效控制用水总量,保障优质水资源、保护健康水生态、打造宜居水环境。
冯强要求,2021年全省节水工作要强化节水顶层设计,狠抓《浙江省水资源条例》刚性执行,完善节水工作体系,严格总量强度控制,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档升级,并将“节水优先”方针全面融入浙江省“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发展大局中,推进融合发展、协调发展、共享发展,充分展示水利人在“重要窗口”重要实践中的担当与作为。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等部门的有关处室负责人,省水利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有关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节水办全体同志,各有关设区市水利局负责人在当地分会场参会。宁波市鄞州区等4个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