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节水“两超”加价收费制度建设走前列
时间:2021-09-09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水利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市区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江苏省首个“两超”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文件。
《办法》中明确了“两超”的征收对象、征收流程、资金使用范围、监管原则,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的职责。《办法》中详细制定了“两超”征收流程图、实际用水情况明细表、“两超”用水户名单汇总表、加价水费收缴通知书等。《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办法》的出台,为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两超”加价收费提供了操作层面的制度保障。居民用水阶梯水价、省级节水型载体水资源费优惠政策、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形成了一套节水“奖惩”价格调节政策,有望推动节水有效市场的形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据悉,《办法》的出台历时一年,经过多部门反复论证、多次协调,最终就加价水费的收费方式、使用的票据、收费系统更新、是否应交税、加价水费如何管理使用等难点问题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