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入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工作部署,大力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被水利部公布为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以节水立法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修订了《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用水节水管理制度、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再生水利用规划及使用范围等内容。印发了《合肥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操作细则》,同时配套制定了《合肥市行业用水定额》,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扩大城市节水工作成效,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是以节水增效助推高质量发展。2020年,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6家、公共机构20家、节水教育实践基地6家、节水型高校3所,创建命名了市级节水型企业29家,公共机构46家、节水型单位53家、节水型小区51个、节水教育实践基地2家。202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5立方米,较“十三五”初下降42.7%,万元GDP用水量36.6立方米,较“十三五”初下降32%,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0.5549,均提前达到或满足省下达的下降19%、下降28%和0.535的目标。通过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十三五”期间,合肥市以年均0.5%的用水微增长保障GDP由5660亿元到破万亿的快速发展。
三是以节水宣传引领社会行为规范。大力推进节水宣传进校园、进小区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用水户参与水资源管理的积极性。在教育部门的支持下,庐阳、包河等城区将节约用水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利用三点半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节水教育。利用“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活动依法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强化与市民的沟通,通过线上调查、发放问卷等多种形式开展节水宣传和舆论监督,使节水成为全社会的行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