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县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建设工作
时间:2021-08-13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
近日,水利部关于公布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验收。截至目前,绍兴市已有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新昌县4个区、县(市)达到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
截至2020年,新昌县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为26.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为24.9%,节水器具普及率10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各项指标均达到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水平。
建立制度支撑,有力开展节水工作。编制实施《新昌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先后出台《新昌县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新昌县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新昌县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基本形成依法依规管水的政策体系。
强化组织保障,合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成立由新昌县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同时,在县水利局设立节约用水办公室,在县建设局设立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各用水单位设立相应的节水管理机构,形成完善的工作网络和管理网络,并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细分为四大载体,由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牵头配合。
开展创意宣传,增强社会节水意识。通过“护水小卫士,天姥少年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号召各中小学学生参与拍摄并制作节水短视频,创作《天姥护水小卫士之歌》歌词,组织中学生以“护水小卫士”宣传员的身份与村民们开展节水知识交流互动,发放节水宣传用品和宣传册,有效提升节水护水的意识。同时,建成节水宣传教育基地,为传播节水知识、推广节水技术、开展节水实践提供充满创意元素的一体化宣传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