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率再创新高
近日,水利部公布新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浙江省桐庐县等13个县(区)上榜。至此,全省共有52个县(市、区)通过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验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通过验收的县(区)数量和覆盖率均在全国名列前茅。
农房屋顶的集雨设施,工业园区的中水回用系统,百姓家中的节水器具,遍布城市的节水标语……走在水乡湖州吴兴区的街头,走近枕水人家的家中,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成果扑面而来。自2004年启动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以来,浙江省紧随形势,分批次蹄疾步稳推进,全省各地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推进节水工作的主抓手、主载体,实现省域创建全覆盖。
健全协调机制,完善政策法规,明细定额体系,强化考核约束,“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全面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节水型社会创建步伐加快,有力促进了“节水优先”方针在浙江的真落地、见实效,掀起了各领域、全方位的节水热潮,真正实现节水行动走深走实。目前,全省已有75个县(市、区)通过省级评估验收,达标率93%;其中52个获水利部公布命名,达标率64%。全省累计建成省级节水企业3045家、省级节水型灌区242处、省级节水型小区1828个、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371家、省级节水宣传教育基地22个。全社会爱水护水的意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主动参与治水、护水、节水的行动不断增多,涌现了一批“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河小二”等护水典型和“水效领跑者”“省级节水标杆”等节水载体。
进入新发展阶段,浙江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面临新的使命和机遇。对此,浙江拉高标杆,自我加压,出台《浙江省节水用水“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率达到100%,所有设区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持续实施节水标杆引领,打造节水标杆酒店100家,节水标杆校园200所,节水标杆小区300个,培育300家节水标杆企业,建成一批高标准的省级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形成一个人人讲节水、处处要节水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