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健全节水制度 深挖节水潜力 全力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
昆明市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也是水资源严重匮乏地区,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形势严峻、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依然是全市特殊的水情。缺水不仅严重影响昆明市经济的正常运行,还制约了经济的长远发展。39年来,昆明节水人始终坚持“理念优先、制度优先、标准优先、成效优先”的思想认识,以“时不我待、争创一流”的干劲和热情推动落实节约用水工作。截至2019年(2020年数据8月份出炉),主城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取水量8.94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8.46立方米/万元,均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73.58%,工业水重复利用率89.5%,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9.93%,工作成绩,硕果累累。加强制度创新,健全政策法规,是昆明市推动节水工作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
1997年,制订出台了昆明市城市节水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节水条例》),2004年制订出台了与其相配套的《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处罚办法》和《昆明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现已废止)。2005年,为适应城市节水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又对原《节水条例》进行了修订,新条例将再生水利用作为专章写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节水条例》修订施行后,又进一步修订起草了《昆明市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规范》和《昆明市非居民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规范》等与《节水条例》相配套的办法和规范文件。2007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牵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城市节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调查研究。在形成了《昆明市城市节水及再生水利用工作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实施意见》,2008年4月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2008年,为规范城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资金补助,促进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再生水利用,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了《昆明市城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经市政府批准,于2009年4月印发实施。同时,为指导和规范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还组织编制了《昆明市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管理指南》和《昆明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指南》,用于指导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2008年,按市政府的立法计划,依据新修订实施的《节水条例》及实际工作需要重新对原《处罚办法》进行了修订,按最新的立法规定,对处罚幅度等方面作了具体的细化和补充。《处罚办法》经市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后,于2010年1月27日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2008年7月,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学习借鉴新加坡、德国、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丹麦、新西兰、英国等发达国家及北京等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相关经验及做法基础上,制订出台了《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并于2009年8月施行。《雨水规定》是全国第一个关于雨水收集利用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具有较强的创新性。《雨水规定》的制订实施是昆明市全面启动雨水收集利用工作的重要标志。
2010年,《昆明市再生水管理办法》被列入经济社会制度创新项目,在学习国内有关再生水方面的政策及规范,借鉴北京、天津等城市的排水和再生水管理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昆明市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及再生水利用等实践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昆明市再生水管理办法》。
2015年,制定实施《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竣工验收规范》,重新修订《昆明市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规范》、《昆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竣工验收规范》、《昆明市企业(单位)水量平衡测试规范》和《昆明市节水型小区创建考核办法》。完成《昆明市雨水收集利用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再生水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昆明市城市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监管的意见》。根据《昆明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要求,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起草了《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方案》。
2016年,编制完成了《昆明市建筑与小区雨水综合利用工程设计指南》,使我市建筑与小区雨水综合利用工程设计与施工进一步得以规范;制定了《昆明市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考核办法》,使工业节水从创建节水型企业向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迈进;编制了《昆明市饮料制造业、国家机构(党政机关)办公楼用水定额》,使计划(定额)用水更加精准化、规范化,为适应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编制完成了《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对滇池流域范围内的昆明中心城区和晋宁县(东城和南城)海绵城市建设进行了统一规划;根据《昆明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要求,编制了《昆明市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昆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2019年,开展《节水条例》及《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工作,成立了立法调研组,赴天津、南京、合肥等外省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并采取书面调研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昆明市各县(市)区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2020年完成了《昆明市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指南》的编制工作,为创新推动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
2021年起草完成了《昆明市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与定额管理办法(初稿)》,加快推进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定额管理工作的落实;编写完成《昆明市节水载体建设管理办法(初稿)》;完成《昆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2020年-2030年)》编制工作,对全面、系统、科学、有序统筹推进昆明市节水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规划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昆明市结合实际,将节水评价工作内容和要求,纳入节水“三同时”制度融合开展,修编完成了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编制指南》《昆明市节水措施方案审查、节水设施备案和竣工验收工作指南》,已于6月印发实施,确保了规划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
全面强化节水法规制度建设建设,通过法规制度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真正使节水法规、制度建设服务于民,用之于民,真正使节约用水成为昆明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