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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滨县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时间:2021-07-12 来源:黑龙江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黑龙江省绥滨县作为鹤岗市2021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县,结合实际,现已完成《绥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绥滨县节水型社会资金使用方案》的编制和批复工作,大力推进绥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各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举措,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目标明确且时间紧迫,为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成立绥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水务、发改、文体、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水务局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日常管理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科学分工,各负其责,围绕中心,集中各部门的业务专长,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开展宣传教育 

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周之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节水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公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节水活动,倡导节水生活方式,增强珍惜用水、爱水、护水的道德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加强学校节水教育,先后到绥滨县第四中学、普通高中、第三小学、第五小学发放了节水宣传笔记本和纸抽等,并进行“百名学生节水签字”活动,为在场师生宣讲在学校和家庭生活中的节水知识,树立节约用水意识,深入理解节水重要性,倡导全校师生在节水活动中培养好品行,将节水观念带入家庭、带动全社会树立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促进水资源有序利用。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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